| 1. |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除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
| 2. |
參加者應保證其因參加本活動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該等資料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若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如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因此而受有損害,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 3. |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贈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或參加本活動時所填寫之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 4. |
如有任何因電信設施、電腦軟硬體設備、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發、填寫之資料、或使主辦單位寄發之通知,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為任何主張。 |
| 5. |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活動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因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拒之因素,致無法提供原定獎項,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 6. |
活動獎項價值達到新台幣20,000元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活動獎項如為現金,主辦單位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應付稅捐;現金以外之獎項,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
| 7. |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及其負責人、員工及其關係企業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
| 8. |
本活動所涉及之相關資料及記錄,均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所記錄或留存者為準。本活動獎項之領取方式概依主辦單位所寄發或公佈之得獎通知上所載為準。 |
| 9. |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 10. |
參加者若未在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內回覆得獎通知,視同放棄得獎權利。得獎者不得將其領獎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人。 |
| 11. |
主辦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
12. |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致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